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制浆造纸工业文化办公用纸(含新闻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技术要求、能耗统计范围、统计方法和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复印纸、胶版印刷纸、书写纸、轻型印刷纸、新闻纸等文化办公用纸(不包括制浆)生产企业进行能耗的计算、控制和考核以及对新建、改扩建生产线的准入考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2497 三相异步电动机经济运行
GB/T 13462 电力变压器经济
GB/T 13466 交流电气传动风机(泵类、压缩机)系统经济运行通则
GB/T 13469 离心泵、混流泵、轴流泵与旋涡泵系统经济运行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17954 工业锅炉经济运行
GB 18613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 19065 电加热锅炉系统经济运行
GB 19153 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19761 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19762 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 20052 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主要生产系统
采用纸浆为原料,从纸浆经计量进入打浆工序开始,到成品纸入库为止的有关工序组成的完整的工艺过程和装备。包括打浆、配浆、调料、贮浆、浆料流送、成型、压榨、干燥、表面施胶(含微涂)、压光、卷纸、复卷、超压、切纸、选纸、包装等过程,以及直接为造纸生产系统配备的辅料制备系统、真空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热风干燥系统、车间通风系统、干损纸和湿损纸回收处理系统、纸机通汽和冷凝水回收系统,白水回收系统、纸机供水和高压供水系统、纸机液(气)压系统和润滑系统等。
3.2 辅助生产系统
为生产系统配置的辅助工艺过程、设施和设备,包括锅炉、供电配电、机修电修、供水供气、采暖制冷、仪表和场内原料贮存配送以及安全、环保装置(不含终端污水处理)。
3.3 附属生产系统
为生产系统专门配置的生产指挥系统(厂部)和厂区内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单位,其中包括办公室、操作室、休息室、更衣室、中控室、中心化验室、成品检验室等。
3.4 能源损耗
能源及耗能工质在企业内部进行贮存、转换及分配中的损耗。
3.5 生活用能
企业系统内的宿舍、食堂、学校、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商业服务和托儿幼教等直接用于生活方面的能耗。
3.6 产品综合能耗
在统计报告期内企业生产文化办公用纸(含新闻纸)产品全过程消耗的各种能源总量, 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用能,不包括生活用能和批准的基建项目用能。
3.7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以单位合格品产量表示的文化办公用纸(含新闻纸)产品综合能耗。
4 技术要求
文化办公用纸(含新闻纸)产品生产企业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应符合表1限额指标要求。
4.1 限定值要求
现有文化办公用纸(含新闻纸)产品生产企业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应符合表1中的限定值要求。
4.2 准入值要求
新建、改扩建文化办公用纸(含新闻纸)产品生产企业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应符合表1中的准入值要求。
4.3 先进值要求
现有文化办公用纸(含新闻纸)产品生产企业和新建、改扩建生产企业应通过节能技术改造和加强节能管理,达到表1中的综合能耗限额的先进值要求。
表1 文化办公用纸(含新闻纸)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指标
产品名称 |
限额指标kgce/t (千克标准煤/吨) |
生产条件 |
限定值 |
准入值 |
先进值 |
新闻纸 |
国产设备 |
≤580 |
≤550 |
≤480 |
进口设备 |
≤500 |
≤480 |
≤420 |
复印纸 |
国产设备 |
≤630 |
≤600 |
≤580 |
进口设备 |
≤580 |
≤560 |
≤540 |
书写纸 |
国产设备 |
≤650 |
≤630 |
≤500 |
进口设备 |
≤600 |
≤570 |
≤450 |
轻型印刷纸 |
国产设备 |
≤720 |
≤680 |
≤650 |
进口设备 |
≤690 |
≤660 |
≤630 |
胶版印刷纸 |
国产设备 |
≤680 |
≤660 |
≤600 |
进口设备 |
≤660 |
≤640 |
≤560 |
其他品种 |
≤50g/ m2 |
≤750 |
≤720 |
≤690 |
>50g/ m2 |
≤600 |
≤580 |
≤560 |
5 能耗统计范围、统计方法和计算方法
5.1 统计范围
5.1.1 企业文化办公用纸(含新闻纸)产品能源消耗统计范围应包括生产全过程消耗的一次能源、二次能源。生产耗能工质所消耗的能源应统计在能源消耗量中。
5.1.2 企业回收的余热,属于节约循环利用,不属于外购能源,在统计计算时,应避免和外购能源重复计算。余热回收利用装置用能应计入能耗。
5.1.3 企业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能源消耗量,能直接计入产品的,应直接计入产品,不能直接计入产品的,以及能源损失量,应按消耗比例法进行分摊。
5.2 统计方法
5.2.1 各种能源及耗能工质消耗量应折算为标准煤计算。各种能源的热值应以企业在统计报告期内实测的热值化验报告为准。没有化验报告的,可参见附录A。二次能源及耗能工质均按相应能源当量值折算,折算系数参见附录B。企业能源转换自产时,应按实际投入的能源实物量折算标准煤量;企业回收的余热应按热力的折算系数折算,余热发电应统一按电力的折算系数折算。
5.2.2 能源消耗量的统计、换算应包括各个生产环节和系统,既不重复,又不漏计。
5.3 计算方法
5.3.1 主要生产系统综合能耗
主要生产系统综合能耗应按公式(1)计算:
.................................... (1)
式中:
Ez——企业主要生产系统综合能耗,单位为吨标准煤(tce);
ez——在统计报告期内企业主要生产系统投入的各种能源实物量,单位为实物量单位;
——某种能源折算标准煤系数;
n——投入的能源种类数。
5.3.2 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综合能耗及损耗
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综合能耗及损耗应按公式(2)计算:
.................................... (2)
式中:
Ef——企业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综合能耗及损耗,单位为吨标准煤(tce);
ef——在统计报告期内企业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投入的各种能源实物量及损耗,单位为实物量单位。
5.3.3 文化办公用纸(含新闻纸)产品综合能耗的计算
文化办公用纸(含新闻纸)产品综合能耗应按公式(3)计算:
..................................... (3)
式中:
Ep4——文化办公用纸(含新闻纸)产品综合能耗,单位为吨标准煤(tce);
Ez4——在统计报告期内某种纸产品主要生产系统综合能耗,单位为吨标准煤(tce),按公式(4)进行计算;
Ef4——在统计报告期内某种纸产品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的综合能耗及损耗,单位为吨标准煤(tce),按公式(5)进行计算;
.................................... (4)
式中:
ez4——在统计报告期内某种纸产品主要生产系统投入的各种能源消耗实物量,单位为实物量单位;
...................................... (5)
式中:
——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的综合能耗及损耗分摊到某种纸产品上的比例系数,称为间接能耗分摊系数,按公式(6)计算;
....................................... (6)
5.3.4 文化办公用纸(含新闻纸)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的计算
文化办公用纸(含新闻纸)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按公式(7)计算:
..................................... (7)
式中:
Ed4——在统计报告期内某种纸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单位为吨标准煤/吨(tce/t);
Mi——在统计报告期内某种纸产品的合格品数量, 单位为吨(t)。
6 节能管理与措施
6.1 节能基础管理
6.1.1 企业应定期对生产中的单位产品能耗进行考核,并把考核指标分解到最基层,建立用能责任制度。
6.1.2 企业应按要求建立能耗的监视与测量体系,建立能耗测试数据记录和考核文档,并对文档实施受控管理。
6.1.3 企业应根据GB 17167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建立能耗计量管理制度。
6.2 节能技术管理
6.2.1 耗能设备和设施
6.2.1.1 企业使用的电动机系统、电力变压器、通风机系统、泵系统、工业锅炉、电加热锅炉等通用耗能设备应符合GB/T 12497、GB/T 13462、GB/T 13466、GB/T 13469、GB/T 17954和GB/T 19065等的要求,达到经济运行的状态。
6.2.1.2 新建及改扩建企业所用的三相异步电动机、容积式空气压缩机、通风机、清水离心泵、三相配电变压器等通用耗能设备应达到GB 18613、GB 19153、GB 19761、GB 19762和GB 20052的相应耗能设备效能标准中节能评价的要求。
6.2.2 生产过程
6.2.2.1 生产企业在各生产工序中,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生产系统正常、连续和稳定运行,实现高效、优质、低耗和清洁生产。
6.2.2.2 在生产过程中,应做到以下几点:
——优化生产工艺,加强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提高设备的负荷率,使其长周期运行;
——使生产转动设备合理匹配,经济运行;应使静止设备处于高效率低能耗运行状态;
——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对各种热能科学使用,梯级利用;
——对余热和余压,加强回收和利用;
——对各种带热(冷)设备和管网应采取保温措施,并加强维护管理,防止跑、冒、滴、漏的现象发生。
6.2.2.3 企业宜通过推广高效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广“三废”综合利用技术,实现节能目标。
(资料性附录)A 常用能源品种折价标准煤系数
表A.1给出了常用能源品种折价标准煤系数。
表A.1 常用能源品种现行折价标准煤系数
能 源 |
折价标准煤系数及单位 |
品 种 |
平均低位发热量 |
系 数 |
单 位 |
原煤 |
20908 kJ/kg(5000kcal/kg) |
0.7143 |
kgce/kg |
洗精煤 |
26344 kJ/kg(6300 kcal/kg) |
0.900 |
kgce/kg |
重油 |
41816 kJ/kg(10000 kcal/kg) |
1.4286 |
kgce/kg |
柴油 |
42652 kJ/kg(10200 kcal/kg) |
1.4571 |
kgce/kg |
汽油 |
43070 kJ/kg(10300 kcal/kg) |
1.4714 |
kgce/kg |
焦炭 |
28435 kJ/kg(6800 kcal/kg)(灰分13.5%) |
0.9714 |
kgce/kg |
液化石油气 |
50179 kJ/kg(12000 kcal/kg) |
1.7143 |
kgce/kg |
电力(当量值) |
3600 kJ/kWh(860 kcal/kWh) |
0.1229 |
kgce/(kW·h) |
热力 |
— |
0.03412 |
kgce/MJ |
煤气 |
1250×4.1868 kJ/m3 |
1.786 |
tce/104m3 |
天然气 |
38931 kJ/m3(9310 kcal/m3) |
1.3300 |
tce/103m3 |
注1:蒸汽折价标准煤系数按热值计。
注2:本附录中折价标准煤系数如遇国家统计部门规定发生变化,能耗等级指标则应另行设定。 |
(资料性附录)B 常用耗能工质能源等价值
表B.1给出了常用耗能工质能源等价值。
表B.1 常用耗能工质能源等价值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能源等价值 |
备注 |
热值
MJ |
折价标准煤
kgce |
1 |
液体 |
新鲜水 |
t |
7.5350 |
0.2571 |
指尚未用过的自来水,按平均耗电计算。 |
2 |
软化水 |
t |
14.2347 |
0.4857 |
3 |
气体 |
压缩空气 |
m3 |
1.1723 |
0.0400 |
|
4 |
二氧化碳 |
m3 |
6.2806 |
0.2143 |
5 |
氧气 |
m3 |
11.7230 |
0.4000 |
6 |
氮气 |
m3 |
11.7230 |
0.4000 |
当副产品时 |
19.6771 |
0.6714 |
当主产品时 |
7 |
乙炔 |
m3 |
243.6722 |
8.3143 |
按耗电石计算 |
8 |
固体 |
电石 |
kg |
60.9188 |
2.0786 |
按平均耗焦炭、电等计算 |
注:本附录中的能源等价值如有变动,以国家统计部门最新公布的数据为准。 | , : windowtext 1pt solid; PADDING-TOP: 0cm; mso-border-alt: solid windowtext .5pt; mso-border-left-alt: solid windowtext .5pt; mso-border-top-alt: solid windowtext .5pt" width=108>
≤7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