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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19  星期五
 
 
关于省纸协内部管理制度修订说明

类别:协会活动 发表于:2013-4-16 9:36:40   共被阅读过 1517

 

(经五届二次理事会议讨论通过)

各位理事、监事:

为了加强省纸协五届理事会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工作,根据《福建省纸业协会章程》关于理事会负责制定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现将省纸协五届理事会修订的“省纸协内部管理制度”相关文件提交第五届理事会议审议(详见附件)通过。这些内部管理制度是在上一届理事会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基础上,根据现实情况修订完善的。本次要提交给理事会议讨论通过的内部管理制度共有六件,其中《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工作议事规则》和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已经随本次会议通知下发给各位理事和监事预审。由于时间关系,理事会议上不打算宣读和讨论每一个文件,只针对修订中重点修改补充部分加以说明,并征求各位理事和监事的意见。会后请各位理事、监事再详细审阅相关文件,如有新的修改或增补意见,可直接和秘书处联系,我们将把修改意见汇总综合后进一步对管理制度作必要的补充修改,并在《福建纸业信息》上公布。

一、关于《福建省纸业协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工作议事规则》的修改说明:

   1、原“议事规则”只涉及常务理事会,本次修订时增加了理事会和监事会,而且范围更宽泛。四届理事会以来,我们通常把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结合起来同时召开的,根据纸协近几年实际运行情况看,将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放在同一时间召开比较合适,可以避免重复召开会议。因此,增加了理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监事会是五届会员大会上新增设的机构,有必要对其议事规则作出规定。修改后的《议事规则》由原来的二十条增补到二十三条。

   2、理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内容主要有:

1)增设了第四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行使《章程》第十八条一至十项职权,组织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并对会员大会负责。

2)原第七条改为第八条:本会设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一名,协助会长工作,并行使会长委托的部分职权。

原第八条改为第九条:本会设副秘书长三名,其中常务副秘书长一名,协助秘书长组织本会日常工作。

3)原第十条改为第十一条“理事会和常务理事的义务”,增补内容如下:

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应由理事和常务理事本人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本单位代表出席。有关投票表决的事项,理事、常务理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本单位代表或其他理事或常务理事代为投票,委托书应说明授权范围。

在一届任期内,理事连续数次无故不参加理事会议的,应该受到理事会的内部劝告和批评,直至提请会员代表大会罢免。

4)原第十一条修改为第十二条,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下设日常办事机构和分支机构的工作职责,增加了市场营销专委会(分支机构)的工作职责如下:

市场营销专委会是协会根据本会特点设立的一个分支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构建产销之间的和谐关系,帮助产销会员企业之间疏通产销渠道,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促进生产企业改进产品质量,建立产销互动的良好关系;研讨市场最新动态,推动会员企业开拓市场,为产销会员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维护会员正当权益;倡导依法经营,奉公守法,化解购销矛盾;开展行业自律教育,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正常营销秩序。

5)增补了第十四条理事会议事内容: 

()贯彻落实会员大会决议;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讨论会员大会筹备工作,成立筹备小组,决定换届重要事项;

()讨论通过向会员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讨论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讨论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

()讨论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讨论通过内部管理制度;

()讨论决定其它相关重大事项。

6)增补第十五条协会监事会的产生和主要职责:监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监事长由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会成员出席理事会。监事会负责监督“本会”及领导成员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会”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活动、监督“本会”重大决定的贯彻实施、监督“本会”的财务状况。对“本会”成员违反“本会”纪律、损害“本会”声誉的事件进行监督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可直接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二、关于《福建纸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修改说明:

为规范纸业协会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确保纸业协会的正常活动和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纸业协会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纸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会计岗位责任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和财务监督制度、财务报表制作、财务移交等内容。财务管理条例是省纸协重要的内部管理制度之一。纸协会长是协会财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由于四届理事会制定的《省纸协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完善,只对差旅费管理和出差伙食补助作适当调整。

三、关于《福建省纸业协会资产管理制度》的修改说明:

资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的管理两大部分。流动资金的管理在《协会财务管理制度》中已有具体规定。四届理事会制定的《资产管理制度》总体完善,因此本届理事会没有做大的修改,只在第三部分“固定资产管理”中增加第一条:“协会日常办公用品(含易耗品)一次性购买在500元以下(含500元)由秘书长审批,超过500元以上须报会长审批。”

四、关于《福建省纸业协会印章管理制度》的修改说明:

纸协共有六枚印章,分属三人保管,即秘书长保管协会公章,内勤副秘书长保管秘书处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和银行帐号章;法人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则由财务负责人保管。《印章管理制度》对印章的正确使用和安全保管作了具体规定。印章分开保管,确保了印章使用的安全性。省纸协一直按照原《公章管理制度》规定实施,几年来没有发生任何事故,因此本届理事会拟继续采用原《印章管理制度》,不作修改。

五、关于《福建省纸业协会档案管理制度制度》修改说明:

依据国家有关档案资料保管规定和协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会档案管理制度。原《福建省纸业协会档案管理制度》执行几年来总体顺当,没有发生错乱现象,但必须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更臻完善。本届理事会对《档案管理制度》不做修改。

六、关于《秘书处主要职责和工作制度》修改说明:

   秘书处是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秘书处主要职责》明确了秘书处的主要职责,同时对秘书长的职责做了明确的规定。本届理事会修订的《秘书处主要职责》对秘书处的主要职责没有做大的修改,主要是在“秘书长的工作职责”中补充规定:

1、秘书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可委托常务副秘书代为行使秘书长的职责;

  2、秘书处所属专(兼)职工作人员必需服从秘书长的工作分工和调配,受聘人员必须遵守协会规章制度,执行请销假制度,积极工作,勇于承担;

    3、秘书处和直属各机构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均为纸协聘用人员,秘书长有权对不称职的聘用人员提出辞退的建议意见;

   4、秘书长要了解掌握纸协财务运行状况,每季末纸协财务人员应向会长和秘书长报告本会账户存款结余情况;由会长授权,费用报销单笔在500元(含500元)以下由秘书长签字生效,单笔报销在500元以上报会长签批。

     以上是关于各项制度的修改说明,请各位理事审议。

福建省纸业协会

0一三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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