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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20  星期六
 
 
福建省纸业协会资产管理制度

类别:协会活动 发表于:2013-4-16 9:38:34   共被阅读过 1462

 

(经五届二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一、为保证协会资产安全,使公产不受损失,并能提高利用率和使用寿命,必须加强对协会的资产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协会资产含:固定资产(包括协会购置的和本会代行管理和使用的国有资产)和流动资金两大部分。

三、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指:轻纺控股公司和省造纸工业公司借用的房屋使用权,协会配置的室内办公设备、用具和用品,尤其是高价值的办公设备,如:电脑、复印机、打印机、彩印机、传真机等物品要妥善保管,并按说明书正确使用。所有办公设备要登记备案,登记表要含:购置或转让单位、时间、原值、现状、管理负责人等信息,该项工作由分管内务的专职副秘书长负责。

2、价值高于500元以上办公设备的购置必须由秘书长提出,报会长同意后才能够购置,购置后由经办人、秘书长和会长依次签字方可报销。500元以下由秘书长批准购置。报销的同时进行固定资产登记。

3、协会日常办公用品(含易耗品)一次性购买在500元以下(含500元)由秘书长审批,超过500元以上须报会长审批。

四、流动资金管理

流动资金管理要严格遵照《协会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办理。

五、资产管理情况的公开

协会资产变更情况在每年协会工作总结中要向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汇报,并主动收集常务理事和理事的意见,以便改进工作。

六、本规定自五届二次理事会议和常务理事会议通过后立即执行。

                        0一三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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