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五届二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一、总则
为保证印章的正确使用,保证公文的严肃性和法定效力,预防印章使用不当和遗失等事故发生,必须加强协会的印章管理。根据国家有关社团组织印章管理规定和协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印章的分类管理
本协会印章共有六枚:①协会法人章(即:协会公章);②协会秘书处章;③协会财务专用章;④发票专用章;⑤银行帐号章;⑥法人专用章(会长私章)。第①枚协会法人章(即:协会公章)由秘书长保存和管理;第②至⑤四枚印章由专职副秘书长保存和管理;第⑥枚印章(法人专用章)由财务负责人保存和管理。
三、印章的正确使用
法人章用于协会对外往来,代表协会,具有法律效力。使用法人章必须经过秘书长同意,涉及重大、敏感事项需请示会长批准,被盖章的材料必须留档,并登记备案在册,以备核查。
秘书处公章用于协会办事机构内部公文往来,作为日后备查使用。
财务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原则必须符合《福建省纸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发票专用章只允许用于协会的财务往来,所盖的发票和其他材料一律要留底备查;银行帐户章用于给协会转帐方提供汇款等用途。
四、该制度自五届二次理事会通过后立即执行。
二0一三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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