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对于造纸企业、制浆造纸联合生产企业,①、②两列中的数值及表头中“植物浆”的单位均为自产纸浆占纸浆总用量的百分比。对于制浆企业,①、②两列中的单位为销售浆量占总制浆量的百分比。其余数值均为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单位为t/t(浆)。
注2:植物浆指单纯用植物(木材、其他植物)为原料生产纸浆;废纸浆指单纯用废纸为原料生产纸浆;漂白指制浆生产过程含有脱墨或漂白等工序;本色指制浆过程不脱墨不漂白;低档包装纸和特种纸见术语和定义,生产迷信纸等同于生产低档包装纸。
注3: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确定方法:
a 根据企业类型对比①中自产浆(或销售浆量)占纸浆总用量(或总制浆量)的比值;
b 对比使用的废纸浆的量;
c 对比是否使用脱墨漂白工艺及是否属于低档包装纸或迷信纸;
d 对比自产植物浆的量。
注4: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涉及的企业生产类型、产品类型、自产浆、废纸浆、植物浆占总用浆比重等数据以通过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以下简称“环评”)为依据。企业排水量不得超过环评批准的产能与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的乘积;实际产量低于环评批准的产能时企业排水量不得超过实际产量与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的乘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