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2013-07-09报道:7月8日,广州市法制办对《广州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办法》要求商品包装应当减量化,结构要简单,在本市范围内销售的商品,能够分开销售的,应当实行商品与包装物分开销售,其中,在礼品销售领域,广州将率先实行商品与包装物分开销售。
政府不得采购过度包装的商品。《办法》提出,政府不得采购包装违反本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商品,并逐步推行绿色采购制度,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符合本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指导性规范的商品。此外,广州将逐步建立包装废弃物的强制回收利用制度。 销售过度包装商品或将被罚10万元。《办法》明确,商品生产者违反规定生产、使用商品包装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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