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最近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承接产业转移并进入产业集聚区的纸制品、印刷业等,将给予诸多优惠政策。
凡总投资(含增资)3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项目,除规定由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准外,可由各省辖市、县(市)发展改革部门或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按属地原则进行核准。
这些鼓励类允许项目,其外资项目环评审批权下放至省辖市。
跨国公司在豫设立研发中心等功能性机构,经认定后,国家级和省级研发机构资质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100万元的项目资助。今年年底前,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确需进口的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环节增值税、消费税。2010年至2012年成功实现境外上市的企业,省财政按募集资金数额的1%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