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新闻发言人陶德田7月23日向媒体通报,环境保护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监察部近日联合完成了2009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五大电力集团公司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的考核工作,决定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和企业暂停建设项目环评,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和进行经济处罚。
陶德田说,2009年,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决策部署,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下等手段,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污染减排取得重大进展。2009年全思前想后 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1330m3,新增燃烧脱硫机组装机容量1.02亿KW,关停小火电装机容量2617万kw,分别淘汰炼铁、炼钢、焦炭和水泥等落后产能2113万吨、1691万吨、1809万吨和7416万吨,关闭造纸、化工、酒精、味精和酿造等企业 1200多家。国控废水和废气重点污染源排放达标率分别为78%和73%,较2008年分别提高12和13个百分点;城市污水处理厂年均达标率为70%,较2008年提高9个百分点。2009年,全国化学需握着量排放总量1277.5万吨,比2008年下降3.27%;二握着化硫排放总量2214.4万吨,比2008年下降4.60%,继续保质双下降的良好态势。与2005年相比,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下降9.66%和13.14%,二氧化硫减排进度已超过“十一五”减排目标要求。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较好地完成了减排计划确定的工作任务,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均实现了2009年减排目标。 陶德田指出,2009年度仍有一些地方和企业在污水处理、脱硫设施运行等方面还存在严重违规和责任不落实问题。他还强调,环境保护部将跟踪限批地区和处罚企业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由监察机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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