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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VOCs排污费征收标准每污染当量1.2元

类别:福建造纸 发表于:2016-11-14 20:42:47   共被阅读过 712

 

中国经济新闻网2016-09-23报道:关于《福建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已下发。福建正式试点开征VOCs排污费,成为全国第十五个出台试点行业VOCs排污费征收政策的省级地区(含直辖市)。福建在石油化工行业和包装印刷行业试点征收VOCs排污费。

一、福建VOCs收费包括石油化工和包装印刷两个试点行业。

二、福建VOCs收费时间从201711日开始执行,试行期1年。试行期满后,根据企业负担和社会反应再核定征收标准。

三、福建VOCs收费价格与差别化收费政策。由于挥发性有机物对环境损害程度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废气中主要污染物大体相当,除需要单独核算的污染物污染当量外,其余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当量为0.95千克,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按照现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污费收费标准执行,即每污染当量征收1.2元。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低于国家或我省规定的排放限值50%及以上的,且当月未受到环保部门相关处罚的企业,征收标准为每污染当量0.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高于国家或我省规定的排放限值,或高于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或企业生产工艺装备或产品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规定的淘汰类的,征收标准为每污染当量2.4;同时存在上述任何两种情况的,征收标准为每污染当量3.6;同时存在上述三种情况的,征收标准为每污染当量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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