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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十)

类别:国内新闻 发表于:2011-9-21 16:45:27   共被阅读过 1506

 

关于《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主要内容

3、控制手段类指引:

第二、关于合同管理。合同是企业与自然人、法人及其组织等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包括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合同已成为企业最常见的契约形式,甚至可以说,市场经济就是合同经济。然而,合同管理往往又是企业内部控制中最为疏忽和薄弱的环节之一。如果企业未订立合同、未经授权对外订立合同、合同对方主体资格未达要求、合同内容存在重大疏漏和欺诈,会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如果合同未全面履行或监控不当,又可能导致企业诉讼失败,经济利益受损;如果合同纠纷处理不当,则会损害企业利益、信誉和形象。为此,我们制定了合同管理应用指引,有针对性地提出:一是,企业对外发生经济行为,除即时结清方式外,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对于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当组织法律、技术、财会等专业人员参与谈判,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业人员参与相关工作;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谈判人员的主要意见,应当予以记录并妥善保存。二是,企业应当根据协商、谈判结果,拟定合同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并严格进行审核。合同文本需报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的,应当履行相应程序。三是,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与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正式对外订立的合同,应当由企业法人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加盖有关印章。属于上级管理权限的合同,下级单位不得签署。四是,企业应当加强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商业机密或国家机密。五是,企业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合同,对合同履行实施有效监控,发现有显失公平、条款有误或对方有欺诈行为等情形,或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因素,已经或可能导致企业利益受损,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并经双方协商一致,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合同变更或解除事宜;存在合同纠纷情形的,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规定时效内,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并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及时报告,协商无法解决的,根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六是,企业应当建立合同履行情况评估制度,至少于每年年末对合同履行的总体情况和重大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分析评估中发现的不足或问题应及时加以改进。

第三、关于内部信息传递。内部信息传递是企业内部各管理层级之间通过内部报告形式传递生产经营管理信息的过程。《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十分重视信息与沟通这一控制要素,多次强调内部信息传递的重要性。为此,我们专门制定了内部信息传递应用指引,梳理出相关重要风险:如果企业内部报告系统缺失,功能不健全,内容不完整,可能会影响生产经营有序运行;如果内部信息不畅通、不及时,则可能导致企业决策失误,相关政策措施难以落实;如果内部信息传递中泄露商业秘密,则会削弱企业核心竞争力。针对这些重要风险,内部信息传递应用指引要求企业建立科学的内部信息传递机制,明确内部信息传递的内容,保密要求,传递方式以及各管理层级的职责权限等,促进内部报告的有效利用,充分发挥内部报告的作用。一是,企业应当根据发展战略、风险控制和业绩考核要求,科学规范不同级次内部报告的指标体系,采用经营快报等多种形式,全面反映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相关的各种内外部信息。二是,企业应当制定严密的内部报告流程,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强化内部报告信息集成和共享,将内部报告纳入企业统一信息平台,构建科学的内部报告网络体系。三是,企业应当拓宽内部报告的渠道,通过落实奖惩措施等多种有效方式,广泛收集合理化建议。四是,企业应当重视内部报告的使用。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充分利用内部报告管理和指导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反映全面预算执行情况,协调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和各单位的运营进度;企业应当有效利用内部报告进行风险评估,准确识别和系统分析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内外部风险,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第四、关于信息系统。信息系统是信息内部传递和信息对外报告的技术手段,是企业利用计算机和通讯技术,对内部控制进行集成、转化和提升所形成的信息化管理平台。通过信息系统强化内部控制,有利于减少人为因素,提高控制的效率和效果。同时也应意识到,信息系统自身也存在风险,需要加强管理和控制。首先,信息系统缺乏或规划不合理,可能造成信息孤岛或重复建设,导致企业经营管理效率低下;其次,系统开发不符合内部控制要求,授权管理不当,可能导致无法利用信息技术实施有效控制;最后,系统运行维护和安全措施不到位,可能导致信息泄露或毁损,系统无法正常运行。为此,信息系统应用指引应当结合组织架构、业务范围、地域分布、技术能力等因素,制定信息系统建设整体规划,加大投入力度,有序组织信息系统开发、运行和维护,优化管理流程,防范经营风险。一是企业应当根据信息系统建设整体规划提出项目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人员配备、职责分工、经费保障和进度安排等相关内容,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后实施。二是,企业开发信息系统,应当将生产经营管理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点和处理规则嵌入系统程序,实现手工环境下难以实现的控制功能。三是,企业应当加强信息系统开发全过程的跟踪管理,组织开发单位与内部各单位的日常沟通和协调,督促开发单位按时保质完成编程工作,对配备的硬件设备和系统软件进行检查验收,组织系统上线运行等。企业还应当组织独立于开发单位的专业人员对开发完成的信息系统进行验收测试,并做好信息系统上线的各项准备工作。四是,企业应当加强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的管理,制定信息系统工作程序、信息管理制度以及各模块子系统的具体操作规范、及时跟踪、发现和解决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信息系统按照规定的程序、制度和操作规范持续稳定运行。五是,企业应当重视信息系统运行中的安全保密工作,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建立不同等级信息的授权使用制度、用户管理制度和网络安全制度,并定期对数据进行备份,避免损失。对于服务器等关键信息设备,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接触。                                            (林子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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